有一种朦胧叫书乡七年级作文
书是我隔世的羁绊,枕畔的芳华,在月色里飘洒一脉馨香,温暖我一生的眷恋。
早上7:00时准时出门,老旧的楼房保持着平凡的样式。昏沉的大脑忽明忽暗地回应着凌乱繁琐的刚醒的梦,眼前模糊一片,这就是朦胧吧。
上了初中,感觉时间越来越不够用,桌面上摆满了教科书。为了充分利用时间,我在桌箱里塞了一本《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》,闲暇时候便翻来看看,这样一来二去,倒也记住了些。
不知道什么时候爱上了阅读。也许是因为书中主人公坎坷的经历,也许是纸页散发出的'清香。但不可否认的是,书的魅力无穷之大,我早已深深爱上了阅读。
古人云:“书犹药也,善读可以医愚。”书,亦师、亦友。《史记》使我们了解历史,《论语》使我们感悟人生,这书乡,使我迷恋,使我沉醉。
从古到今,那些古诗词美得张狂,美得温婉。抑或,美得沉重。
“守著窗儿,独自怎生得黑?”让我们体会到李清照那“人比黄花瘦”的哀怨。
“何当共剪西窗烛,却话巴山夜雨”中李商隐那心中的凄苦,其中的意韵大概也只有他自己才明白吧。
我们都是无心的过客,诗人们那千年一叹到底为了什么,谁又能读得懂呢?
遥遥记得那年的《红楼梦》,墙头马上,人面桃花,却已成往事。黛玉的那一句“我找宝玉问问去”,可曾想到,这一问,便成一生。
十里桃花已铺成林,绿影隐隐,桃花灼灼,是谁还在那里长啸?
徐志摩,一个专情的男人。他笔下伦敦的细雨,那般连绵,在这里,他邂逅了美丽的林徽因,执着地为林徽因写下《再别康桥》,从此,他的青春,他的伊人,他的莱茵河畔在细雨中,灰飞烟灭。
到底为了什么?是心中的执念吧。
“一个美丽女孩儿的生命绝唱。”网络这样评价《花田半亩》。这个叫田维的女孩子,不畏惧死亡,用她纯真的笑容迎接死亡。她在生命最后的时间,落下最后一笔,完成了这本21万字的《花田半亩》。
我知道,你去的一定是天堂。因为最后,是一只白蝴蝶,消失在朦胧的远方。
在人们眼里,书,只不过是一堆被装订好的纸而已。但在我眼里,书是有生命的,它是一个独立的世界,然后有人用笔墨,一点一点的,把心中完美或残缺的世界,创造出来。
书、亦怨,亦悠长。
为什么喜欢读书?这个问题问过自己很多遍。是感激它教会我道理?还是感激它陪我走过的青葱岁月。好像都是,又好像都不是。真是朦胧啊。
有一种朦胧,叫书乡。